第93节(1/4)
作品:《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业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状况无关,但这一事项的披露能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影响,故应披露。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企业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将会改变企业的资本或股本结构,影响较大,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将会对企业报告期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在报表附注中及时披露该事项,以便为投资者或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信息。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企业合并或者处置子公司的行为可以影响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方面,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活动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应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子公司的信息。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或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润的行为,并不会致使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形成现时义务,因此虽然发生该事项可导致企业负有支付股利或利润的义务,但支付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尚不存在,不应该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告,因此,该事项为非调整事项。取消分段但由于该事项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可能导致现金较大规模流出、企业股权结构变动等,为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中适当披露该信息。
第四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国于19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此后,财政部对该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原准则于200年月1日开始执行。2006年财政部对该准则再次进行修订,重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新准则,自200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新旧准则主要差异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对1998年发布、200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扩大了非调整事项的范围,调整了其披露要求
原准则把“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才发生的,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的事项”作为非调整事项,认为只有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估计和决策的事项才是非调整事项。新准则把所有“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都纳入非调整事项的范围,而不论这些事项的重要性、影响力等情况,范围较大。原准则要求对所有的非调整事项都予以披露,而新准则要求对所有重要的非调整事项予以披露。
二修改了“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方法
原准则要求将该类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股票股利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新准则要求对“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该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二、新旧衔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确认与计量上,首次执行日不再追溯调整因新旧准则之间的差异而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在首次执行日不追溯调整。
首次执行日后,企业新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十一章财务报表列报
第一节财务报表列报概述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结果和综合性描述,会计准则中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过程中所采用的各项会计政策被企业实际应用后将有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应用会计准则实现发展战略,需要经过一套完整的结构化的报表体系,科学的进行列报。投资者等报表使用者通过全面阅读和综合分析财务报表,可以了解和掌握企业过去和当前的状况,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作出相关决策。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以及附注。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在财务报表的列报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企业会计准则第0号财务报表列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最新章节第93节,网址:https://www.88gp.org/365/36503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