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1/4)
作品:《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12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50501
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至此,转换前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为19449541848122十46150501元。
假定至20x8年12月1曰,甲公司股票上涨幅度较大,可转换偾券持有方均将于当日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为甲公司股份。由于甲公司对应付债券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因此,在转换日,转换前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应为1944954元,而权益部分的账面价值仍为15188元。同样是在转换日,甲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500000股。对此,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债券1944954
贷:股本5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44954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15188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188
第三节金融工具披露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互抵销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为简化结算,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往来款项定期以净额结算。这种情况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净额列示相关的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
在理解抵消条件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1抵消权是债务人根据合同或其他协议,以应收债权人的金额全部或部分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在少数情况下,债务人可能拥有以应收第三方的金额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前提是三者之间签有明确赋予债务人抵销权的协议。
2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执行权的存在,本身并不足以构成互相抵消的基础。在企业确实打算行使这项权利或同时结算时,以净额为基础列报资产和负债能更恰当地反映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以及这些现金流量承受的风险。
企业拥有相互抵销权但并不打算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的,该项权利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影响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的情形
1将几项金融工具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例如将浮动利率长期债券与收取浮动利息、支付固定利息的互换组合在一起,模仿或“合成”为一项固定利率长期债券。这种组合内的各单项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作为某金融负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不能与被担保的金融负债抵销。
企业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多项金融工具交易,同时签订“总抵销协议”。根据该协议,一旦某单项金融工具交易发生违约或解约,企业可以将所有金融工具交易以单一净额进行结算,以减少交易对手可能无法履约造成损失的风险。如果只是存在这种总抵销协议,而交易对手尚没有违约或解约,则不能明企业已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
4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下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不能与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抵销。
5金融工具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具有同样的基础风险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不能相互抵销;
6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例如偿债基金安排,不能将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相互抵销;
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的事项而承担的义务,预期可根据保险合同向第三方索赔而得以补偿,不能相互抵销。
二、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
企业在披露金融工具包括已确认和未确定的金融工具信息时,应当根据所披露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特征将金融工具进行恰当归类,同时还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使之与财务报表内的项目反映的信息有机地联系起来。例如,在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披露时,应当将其归为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和以其他基础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又如,对衍生工具进行披露时,也应当将其恰当归类,如按外汇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等归类。
一企业应当披露编制财务报表时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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