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2/4)

作品:《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实现了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或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关合并日或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请参见第二十一章”企业合并”的相关内容。但是,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和以后会计期间,母公司应当根据合并报表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增加的子公司和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两种情况。

1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视同该子公司从设立起就被母公司控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相关项目的期初数,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从购买日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二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反映处置子公司

在报告期内,如果母公司失去了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不再能够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则母公司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从本期开始不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即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母公司处置子公司可能因绝对或相对持股比例变化所产生的,如降低投资比例,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不再控制原先的子公司。比如,子公司被政府、人民法院等接管,母公司就失去了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失去控制权也可能由于合同约定所导致,比如,通过法定程序修改原先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限制了母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主导权力,使母公司不能再单方面控制该子公司,原先的子公司从处置日开始不再是子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报表准则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五、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

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了解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过程,现就本节中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举例综合明如下:

例4一8沿用例41、例4一2、例4、例44、例45、例46和例4一,公司和s公司20x年12月1日的个别资产负债表分别参见表4一2和表4一。

根据上述资料,公司首先应当设计合并工作底稿见表4一4,将公司、s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计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合计金额。其次,编制调整分录,按照公司备查簿中所记录的s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资料见表4一1调整s公司的财务报表,将s公司的财务报表调整成以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再按照权益法调整公司对s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最后,编制抵销分录,将公司与s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予以抵销,编制完成合并资产负债表,参见表45

六、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合并资产负债表格式综合考虑了企业集团中一般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的财务状况列报的要求,与个别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基本相同,主要增加了三个项目:一是在“无形资产”项目下增加了“商誉”项目,用于反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即在控股合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大于其在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二是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用于反映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项目的金额。三是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了“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用于反映非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四是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之前,增加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用于反映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折算为人民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时所发生的折算差额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格式如表4一5。

表4一5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合01表

编制单位:公司20x年12月1日单位:万元

资产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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